类 别:B
签发人:高小峰
榆政文旅函〔2023〕72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姜良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米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国家文物局每四到五年集体公示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该工作由住建局主导我局配合,接下来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二、在政策扶持、项目资金、规划设计,保护指导等方面,我局以前一直支持,以后一如既往。我们一直在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对文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也能给财政部门建议设立、加
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我们合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于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