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文旅局的政务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秘科、宣传科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及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诸项工作。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青山路1号市政府东侧2楼214室。

联系电话:0912-3891920 ; 传真:0912-3895566

邮政编码:719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1、机构概况2、领导信息3、科室职能4、行政公文5、政策法规6、人事信息7、统计数据8、规划计划9、财务信息10、目标责任考核)

三、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一)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本局门户网——榆林市文化和旅游网站(http://wlj.yl.gov.cn/)公开,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到我局具体咨询。

(二)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

(三)榆林文旅微信公众号

四、政务信息公开时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一)目录导航。市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二)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

六、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

(一)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2-38919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青山东路1号市政府东侧2楼214室。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登录“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在“依申请公开”(http://wlj.yl.gov.cn/ysqgk.html)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提供相应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信息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务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申诉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