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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12-14 15:09:38  点击量: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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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崔  渊

榆政文旅函〔2022〕10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晓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市演艺人才断层问题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演艺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2月8日,市政府市长张胜利带领有关部门现场调研全市文化暨非遗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我局关于全市文化暨非遗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解读了《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邀请非遗传承人代表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针对全市文艺人才短缺、断层、青黄不接,本土演艺人才流失等问题,会议从资金保障、艺术创作、人才招聘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市今后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按照此次会议精神,我局对《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融入其中。目前,该《实施意见》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待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印发。同时,我局于6月启动复排陕北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8月2日,该剧在榆林剧院正式开始常态化演出,演员都是我市本土演艺人才。

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2月8日全市文化暨非遗保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支持文艺院团提升创作生产能力,加强文化艺术交流,加大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全市演艺人才断层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不断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实践和多彩的生活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及扶持工作,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扬和传承陕北民歌、府谷二人台、陕北秧歌、陕北说书等民间艺术,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二是搭建各类文化交流平台。通过举办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戏曲进乡村、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文化“三下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优秀剧目展演等活动,为文艺院团和演艺人才构建展示平台。积极参加中国艺术节、陕西省艺术节等国内外知名艺术活动,推动线上演播和线下演出融合发展,为各类文艺院团和演艺人才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接,建立文艺院团特殊人才引进制度和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对特别优秀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待遇等方面的倾斜,帮助文艺院团能招来人才、留住人才;畅通人才交流机制,支持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已不能胜任演出或适合参与实践教学的演员转向研究教学、传习培训、群文阵地以及政府购买的公益服务项目等领域。坚持培训与实践相结合,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才培训班,培养一批德艺双馨、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领军人物和青年带头人。鼓励榆林的各级本土演艺人才走出榆林,走向全国。凡是经正式邀请或通知,代表榆林到市外调演的,均可按天领取补助。

四是扶持文艺院团发展。积极争取市级艺术创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文艺院团的创作资助力度。帮助文艺院团开拓演出市场,在旅游推介中,将本地重点院团、优秀剧目纳入其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力度,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到乡、镇、村一线,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不断激发文艺院团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为本土演艺人才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