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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15:36:30  点击量: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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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高小峰

榆政文旅函〔2023〕136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进榆林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榆林城市名片”的提案》(第38号)收悉。经调查研究,根据您的建议,现就涉及我局内容答复如下: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2022年初,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制定15条加强非遗保护工作举措,将原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每年200万专项经费增加到3000万元,要求县市区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00元补助。今年2月16日至20日,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在榆林市举行。全国各地203个非遗项目、100多名专家学者、400多位非遗传承人相聚榆林,沉浸式精品馆、老街集市、非遗展演、红色非遗展等,让人们零距离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为拉动消费、推动文旅复苏起到了示范作用,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激发了人们对非遗的热爱并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实践,推动非遗成果人民共享。

在文物保护方面,目前榆林古城文物保护利用已整体移交榆阳区负责,我局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指导榆阳区做好以下工作:对榆林卫城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批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加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针对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细化清单管理,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整改到位。加强文物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和值班值守,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设和维护保养,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线。

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