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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09:22:06  点击量: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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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高小峰

榆政文旅函〔2023〕65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晓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本地原创舞台精品剧目的建议》(第19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文艺精品创是发展和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必要保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艺精品创作工作,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资源,推出了一大批具有榆林特色、中国精神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陕北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登上了国家大剧院的舞台,并在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上获得了文华大奖特别奖。大型原创音乐剧《余子俊》和大型眉户现代剧《大漠红柳》荣获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晋剧《人间正道》、秦腔现代戏《惠中权》入选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资助项目,晋剧剧本《黄河岸边的婆姨》入选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大漠红柳》还在2018年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中荣获“优秀剧目奖”。原创音乐剧《余子俊》、现代眉户剧《陕北人》、原创晋剧《母殇》、陕北民歌剧《岁月韶华》荣获陕西省艺术节“文华优秀剧目奖”。这些舞台艺术作品立足榆林主旋律,讲好榆林故事,全面展示了榆林文化的独特魅力,提高了榆林的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为榆林城市形象的塑造、经济社会的发展、文旅事业的繁荣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本土文艺精品创作创作的扶持力度。

一是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文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演出、展览、展示等大众参与、群众基础好的文艺活动,利用我市重大节会活动,努力为培育舞台艺术精品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文艺内容和形式创新。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我市传统文化及发展历史中,汲取创作题材和资源,丰富创作内容,推进文艺题材、体裁的创新发展,不断创作出更多展现榆林精神、凸显榆林特色的优秀作品。

三是加大重点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文艺精品创作资金及市级财政支持,大力扶持本地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是强化文艺精品推介传播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整合宣传资源,加大文艺精品的传播力度。

五是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5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积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接,引进一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逐步解决我市文艺人才短缺的问题。大力实施基层文艺人才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培养一批德艺双馨、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领军人物和青年带头人。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