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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0:28:48  点击量: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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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43号

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84号

建议的答复函

樊瑛、陈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各县市区“非遗”传承教育,提升城市文化学品质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既有古老的传统文化,又有神奇的红色文化,还有浓郁的现代文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弥足珍贵的重要文化遗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对非遗的传承保护,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非遗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一是建立了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省非遗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非遗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建立非遗保护长效机制。二是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了工作人员。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局在内设机构中专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宣传和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奠定了基础。

(二)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先后组织申报了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评审公布了6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4人(已有4名去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6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1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49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27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78人。市县两级积极推动陕北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市级非遗展示馆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陕北民歌专题博物馆1个,综合性非遗展示场馆12个,非遗专题馆23个,市级非遗传习所(基地)45个,县级非遗传习所94个,市级非遗示范点6个。

(三)加大非遗资金投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一是2018年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非遗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市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二是近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非遗保护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先后投入建设资金近3亿元用于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其中用于保护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非遗综合展馆、非遗传习所(基地)经费就达2亿多元;用于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保护经费1000多万元,仅2019年,用于陕北民歌项目经费就达500万元;用于保护区及非遗代表性项目宣传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非遗项目展演展示、进校园、进社区经费500多万元;用于市级非遗综合展馆建设经费800多万元。

(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工作常态化,全民非遗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加强与本地高校的合作,在榆林学院设立了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研究基地,开设了非遗研究专题课程,系统开展非遗保护暨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理论研究。全市已有13个非遗项目在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注重多元传播,整理编辑了《陕北民歌大全》《府谷二人台艺术》《陕北道情》《陕北文化研究论丛》;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创作排演了陕北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音乐剧《我的榆林小曲》陕北民歌剧《岁月韶华》等一批精品文艺剧目;制作了《榆林小曲》《陕北民歌》《食在榆林》等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节目,定期在榆林电视台播出;注册并开通了“榆林非遗”官方账户,今年春节期间“榆林非遗”抖音账号以70多万次的视频播放量,位居全国官方非遗账号视频播放量第三位,为宣传榆林和文化生态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榆林小曲研究会、清涧道情研究会、陕北民歌传承与创新研究会等一批社会性非遗保护研究传承单位相继成立,促进了非遗传承实践成为广泛的社会自觉,初步形成了时时、处处、人人参与和关心爱护非遗的良好局面。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各县市区非遗传承教育,打造传统文化城市学习空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一是在非遗保护传承过程中,一方面更加重视非遗传承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非遗普及教育工作、制定规划,选择适宜走进校园课堂的项目,让传承人走进教室,与孩子们零距离接触,手把手教授指导,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们从小耳濡目染,深入了解并深切感受其内涵与魅力,培养学习传承非遗的浓厚兴趣。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展示,提高公众认知度。利用一年一次的“文化遗产日”,举办大型展演宣传活动,展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丰富内涵,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让更多市民认识、了解、熟悉、喜欢非遗,从而主动参与到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中,扩大群众基础。二是积极争取中省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用于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展调查研究、保存记录、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三是持续推动“非遗+”模式。近年来“非遗+节庆”已成为常态、“非遗+旅游”成为亮点、“非遗+脱贫”成效显著。我们继续将榆林小曲、陕北民歌、陕北说书、陕北道情等优秀的民间文化,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在榆林古城六楼进行集中展演;开展“陕北榆林过大年”文化旅游品牌节庆活动,打造榆林旅游新品牌,提升榆林美誉度,拉动春节旅游市场创新策划的年俗旅游文化系列主题活动;依托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等,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学习相关技能,推动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榆林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榆林非遗,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