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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0:22:24  点击量: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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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95号

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8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李亚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让文化赋能点亮城市“夜经济”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夜经济”一度成为全国热议话题,全国各省市都在推进夜经济发展,掀起夜经济的发展高潮。站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发展“夜经济”是提升城市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举措。夜间旅游经济是“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作为城市文旅产业的重要一环,特别是从2020年开始,社会各界格外重视夜间旅游经济对持续拉动城市经济活力和潜力的作用。随着我市夜间城市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市“夜间文旅经济”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夜间游客消费和旅游产品供给逐步融合,公众的夜生活具有了丰富的内涵,夜间经济走向“诗和远方”,正在成为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引擎。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文旅产业为我市“夜经济”多做贡献。

一、推动文旅消费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出台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开展夜间鉴赏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加强以城市观光游憩、文化休闲和演艺体验等夜游为主的城市夜间旅游产品开发,改善旅游场所夜间交通,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将宏观指导和市场机制进行有机结合,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扶持政策,适时地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吸引企业和个人参与夜经济建设。

二、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打造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榆林古城榆林市民俗博物馆、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榆阳区非遗小剧场和新华书店开展夜间文旅活动;鼓励榆林夫子庙文化旅游街区“六馆一中心”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引入高端品牌旗舰店,特色餐饮,精品艺术廊及娱乐康体等各功能商业形态及设施,形成了一个规模大、种类全、影响力强的城市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动圣都乐园拓展夜间游乐项目,不断开发旅游新业态,打造成一个主题游乐、旅游演艺、休闲娱乐的综合性夜间文化旅游集聚区。

三、推出优质演艺产品。积极推广“景区+”模式,鼓励支持重点旅游县市区、旅游景区与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发特色专场剧目,推动榆林原生态演艺产业旅游特色化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演艺、主题公园落地榆林。进一步优化《余子俊》《毛乌素沙漠的女人们》《米脂婆姨绥德汉》等地方特色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打造成全国知名演艺精品。从水景灯光秀、主题展会、戏曲展演、实景演出、非遗技艺展示等多方面挖掘夜游潜力,将本土传统文化与当地现代艺术创作更多融入夜间旅游场景当中,有效提升了“夜经济”的层次和水平,打造出了一系列夜经济地标。

四、完善旅游服务配套。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以创促建,推进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系统、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确保重要旅游场所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为夜间文旅消费提供舒适、便捷的配套保障。积极协调住建、执法等部门完善夜景亮化设施,将重要广场、夜市等打造成为夜景观节点。积极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完善夜间交通设施,延长夜经济集聚区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设置临时停车场,提高市民夜间出行的便捷性和交通管理的灵活性。

五、规范文旅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确保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为广大游客和居民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夜游环境。

“夜经济”是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座城市生活文化的重要窗口;文化是“夜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文化赋予“夜经济”更多魅力。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发掘城市文化内核,多些文化元素为“夜经济”赋能,以文化气息点亮城市“夜经济”,更加重视夜间旅游经济对持续拉动城市经济活力和潜力的作用,为榆林夜经济的发展注入文旅新活力。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文化旅游工作,为榆林旅游产业发展多提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