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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0:18:13  点击量: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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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90号

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李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榆林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2018年6月,我局完成的《榆林市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战略研究》,通过分析评估榆林文化旅游发展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认为榆林拥有绝对区位优势、相对资源组合潜力和经济影响力,具备打造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的潜力,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2020年3月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划》提出榆林市旅游发展的总体定位为国际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子定位为陕甘宁蒙晋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中国沿黄自驾旅游目的地、陕北民俗文化体验首选地、中国革命圣地重要组成。《规划》要求构建“一核引领、两廊带动、四区联动”的全域旅游总体发展格局,一核:即榆林城市文化旅游核(榆林中心城区及周边1小时休闲圈),两廊:即黄河黄土文化风情廊和长城遗址文化旅游廊,四区:即边塞风情休闲度假区、黄土民俗风情体验区、工业文明科普游乐区和红色文化旅游体验区。2020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榆林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榆林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进一步将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的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提出了包括完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全域旅游发展政策规划保障、加快补齐旅游公共服务短板、提升旅游供给质量、规范旅游秩序安全、保护旅游资源环境、提升整体品牌影响、解放思想创新示范等八个方面28条主要工作任务,以及6条保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继续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多业融合发展,增加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优化旅游环境,创新宣传营销,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努力将榆林建设成为陕甘宁蒙晋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