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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0-29 17:58:45  点击量: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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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B           

签发人:刘仲平

王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我市优秀地方传统文化的建议》(第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将弘扬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是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近年来,我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逐步构建了挖掘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立体工作格局。一是积极建立非遗长效保护机制。印发了《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对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在经费方面,市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同时对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发放补助2500元,进一步调动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陕北民歌专题馆1个,综合性非遗展示场馆12个,非遗专题馆23个,市级非遗传习所(基地)45个,县级非遗传习所74个,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单位8个,市级非遗示范店6个。三是建立完善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人(已有4名去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6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5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49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25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78人。四是加强非遗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与榆林学院共同编写完成了《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汇编》《陕北文化研究论丛(一)》《陕北文化研究论丛(二)》,收集整理了各类陕北民歌3000余首,编辑出版了《陕北民歌大全》,制作了《永远的信天游—榆林印象》。拍摄制作了11集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宣传片、12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暨省级非遗传承人宣传片。精心制作了《榆林小曲》《横山道情》《陕北民歌》等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节目,定期在榆林电视台播出;整理编辑了《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陕北民歌大全》《府谷二人台艺术》《陕北道情》《米脂传统食谱》《米脂非遗手绘图典》等丛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非遗保护已经深入人心,群众主动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五是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吴堡县以非遗项目张家山手工挂面制作技艺为重点,县财政每年设立全民创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手工挂面产业发展的扶持,逐步形成了非遗+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模式,手工挂面制作技艺的生命力和传承力显著增强。2019年,全县挂面产量3920吨,产值5250万元,一举成为全省“非遗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典型。定边县注重发挥非遗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和独特性,着力打造极具非遗项目特征的文化产品,目前定边剪纸、定边炉馍馍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文化产品已初步形成产业化发展态势,产品畅销省内外。佳县赤牛坬民俗文化村将形式活泼的传统大秧歌、扭彩碗、吃枣糕、转九曲、抬花轿、搬水船、踢场子等几近失传的文艺曲目及独具陕北特色的过大年等民俗活动进行常态化演出;王家山大美石窑将石雕、木雕、铜雕等各种艺术雕塑作为发展乡村旅游重要的旅游要素,非遗与文旅融合发展的方式对带动当地贫困户创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绥德县成功注册了“绥德石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六是坚持用传统文化滋养艺术创作。歌曲《榆林美》《唱美榆林走天下》《大漠边墙》在榆林广为传唱。《大漠红柳》获得了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同时在2018年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中荣获“优秀剧目奖”。板胡与鼓《丝路欢歌》获得第十七届群星奖。群舞《毛乌素沙漠的女人们》获得第十八届群星奖。在第六届陕西省艺术节上,大型现代眉户剧《山沟沟里的年轻人》获得戏剧类优秀剧目奖;陕北风情时尚歌舞《这一方水土这一方人》获得音乐歌舞类优秀演出奖;音乐舞蹈诗《统万风》获得第音乐歌舞类优秀剧目奖。在第七届陕西省艺术节上,我市选送的《大漠红柳》《陕北歌谣》《杨家城传奇》《我的三十里铺》《书匠》《蒙汉游击队》《大顺长歌》7部大戏全部获奖,演出剧目数量占全省参演剧目71部的10%,居全省各市之首。在第八届陕西省艺术节上,榆林获奖总数占全省奖项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其中现代眉户剧《陕北人》、原创音乐剧《余子俊》和原创节目现代戏《母殇》荣获最高奖项文华优秀剧目奖;表演唱《火塔塔》、器乐合奏《一路踏歌》、陕北说书《山里回来年轻人》、陕北说书《那一道道峁梁那一道道川》、二人台《新话题》等7件作品喜获第八届陕西省艺术节群星奖。《余子俊》还获得了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一大批优秀的文艺作品,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今后,我们继续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挖掘、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一是进一步完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好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积极推荐技艺突出、传承贡献大、公认程度高的传承人,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二是加大非遗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春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自觉参与保护的意识。三是加强数字化建设。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力度,建立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运用数字化手段系统记录和全面存储档案资料。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级非遗综合展馆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投入使用。加快建设和改造一部分功能不健全的传习所和展示馆,争取保证有项目就有场地、有传承人就有传习场所。同时,依法鼓励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参与到非遗基础设施建设中来,尽快补齐非遗保护发展短板。

二、充分利用在榆高校的优势,深入挖掘榆林优秀传统文化

一是鼓励高校有效结合教育实际以及时代特征来展开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以及研究,并将优秀的研究成果应用到与校园精神相关的领域,彰显榆林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二是支持高校建设高素质的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队伍,为其提供系统完善的制度保障,给予资金的支持以及激励。三是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和高校网络信息技术构建文化资源库,将搜集和挖掘到的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有效的收集及整理,使其充实到榆林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库中,并充分发挥其应用价值。

三、搭建各类文化交流平台

通过举办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戏曲进乡村、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文化“三下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为文艺工作者构建展示平台。积极参加中国艺术节、陕西省艺术节等国内外知名艺术活动,为各类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继续组织推荐更多的本土传统艺术文化人才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做好文化的传承。

四、进一步繁荣各类传统文艺创作

鼓励从传统文化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表达,推出一大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及扶持工作,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扬和传承陕北民歌、府谷二人台、陕北秧歌、陕北说书、唢呐等民间艺术,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五、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和文艺研究机构密切协作,有计划地对现有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进行培训,形成一支专兼职的文艺人才队伍。邀请专业人士对本土文艺人才进行业务专题辅导,提高文艺人才整体素质。加强本土文艺人才评定工作,将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