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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0-29 17:58:04  点击量: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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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B           

签发人:刘仲平

王晓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榆林培养本土传统艺术文化人才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有:

一、组织推荐优秀的本土传统艺术人才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4人(已有4名去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9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5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49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25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78人。成功列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不但能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知名度,还能获得国家、省、市、县的非遗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扶持。

二、设立非遗专项补助经费。市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传习补助经费,进一步调动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搭建非遗传承人发展平台。市文旅局通过每年举办的文化遗产日、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以及建立非遗传习所、非遗小剧场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我市非遗传承人广泛开展传习活动,为他们提供展演交流平台。同时,积极组织市内各级非遗传承人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提升非遗传承人的业务素质。

四、扶持文艺院团发展。近年来,市文旅局不断加大对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利用送文化下乡的机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方式,组织文艺院团到各乡镇、村开展演出活动,并给予每场5000-6000元左右的补助,进一步激发了文艺院团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聘请专业老师对全市文艺骨干进行舞蹈、舞台艺术、音乐创作、戏剧演唱等各门类的培训。目前,全县有文艺演出能力且取得演出资质的艺术表演团体达到43个,这些团体深入镇村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成为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市文旅局从2013年起,着手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共选派了496名专业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到基层开展服务工作,培养了436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选派的文化工作者针对各乡镇文化站缺乏文艺人才、群众文化活动不活跃等问题,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举办广场舞、秧歌、舞蹈、美术、音乐、剪纸等形式多样的艺术培训班。还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根据当地民俗文化现状,组建了多支文艺工作队。其中由横山区各乡镇(街道办)的50余名农民鼓子手组成的横山老腰鼓表演队,在天安门广场参加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向全世界呈现了新时代榆林儿女的精神风貌。

六、将榆林市艺术学校划转至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市艺术学校成立于一九八七年,是我市唯一的一所中等艺术专业学校。2019年,经市文旅局积极争取,将榆林市艺术学校划转至榆林职业技术学院。艺校的划转,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有利于我市优势职教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擦亮榆林艺术教育品牌,将对培养本土传统艺术文化人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后,我市将继续以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为契机,加大经费扶持,为本土传统艺术文化人才搭建各类平台,进一步擦亮榆林文化品牌,大力促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一、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构建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一是加快推进榆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综合展馆等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逐步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切实增加和提升榆林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二是做好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层设施的维修和新建工作,力争有更多的图书馆、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馆。三是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工作,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依托榆林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为艺术家开展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

二、搭建各类文化交流平台。通过举办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戏曲进乡村、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文化“三下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为文艺工作者构建展示平台。积极参加中国艺术节、陕西省艺术节等国内外知名艺术活动,为各类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继续组织推荐更多的本土传统艺术文化人才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做好文化的传承。

三、进一步繁荣各类传统文艺创作。鼓励从传统文化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表达,推出一大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及扶持工作,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扬和传承陕北民歌、府谷二人台、陕北秧歌、陕北说书、唢呐等民间艺术,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和文艺研究机构密切协作,有计划地对现有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进行培训,形成一支专兼职的文艺人才队伍。邀请专业人士对本土文艺人才进行业务专题辅导,提高文艺人才整体素质。加强本土文艺人才评定工作,将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五、加强与市内高等院校互动联系。与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文艺团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共同策划组织相关文化活动,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

六、扶持文艺院团发展。积极建立扶持文艺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主动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上做文章,为文艺院团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一是积极争取市级艺术创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文艺院团的创作资助力度。二是积极帮助文艺院团开拓演出市场,在旅游推介中,将本地重点院团、优秀剧目纳入其中。三是帮助文艺院团留住人才、稳定人才。积极与人社部门协商,提高院团拔尖艺术人才的相关待遇,并通过选派进修、青年艺术人才资助和“百人计划”,帮助全市文艺院团加强人才培养。四是充分利用文化科技融合带来的新机遇,鼓励支持本地文艺院团开设微信公众号,与流媒体平台合作启动线上演出。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