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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0 08:39:00  点击量: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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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乌兰代表:

感谢您对榆林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关注。您在人大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我市乡村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近年来,围绕古堡、名镇、古民居等资源,建设观光度假型旅游名镇名村;围绕山水风光和田园生态,建设回归自然型生态休闲农庄;围绕果蔬采摘、春种、秋收等农事活动,建设农事农趣体验型特色农业观光园;围绕剪纸、木雕、石刻等民间手工艺展示和庙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购物观光及参与互动型民俗风情园;围绕特色餐饮、原生态食品,建设度假休闲型农家乐。

乡村旅游投资、市场、效益逐渐呈链条式多元化发展。

先后建成一批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景区(点),如定边县石光银十里沙“英雄庄园”、靖边县牛玉琴农业旅游区、米脂县高西沟村被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神木县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暨乡村旅游示范点,横山县曹阳湾村、榆阳区花园沟村、清涧县王宿里村被评为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

发展乡村旅游对于推动旅游产业整体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乡村旅游进展情况

(一)着力抓好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和政策落实。编制《榆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启动了《榆林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现已完成招投标。榆阳区先后编制了《榆阳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重点工作的通知》以及《榆阳区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具体规划和政策文件,子洲县启动了西峰寺3A级景区提升项目及4A级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吴堡县完成了《石城总体保护规划》并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靖边县《龙洲丹霞景区旅游总体规划》通过评审。完成《定边县红柳沟村旅游扶贫规划》和《清涧县王宿里村旅游扶贫规划》两个旅游扶贫试点村的调研、编制、评审、报批等工作。各种政策的出台和规划的编制,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乡村旅游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重点抓好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项目建设投入力度。争取到省级乡村旅游发展资金90万元,其中曹阳湾生态农业旅游度假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0万元,米脂县貂蝉山庄乡村旅游提升建设项目40万元;省级旅游专项资金49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榆林南部贫困地区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榆阳区赵家峁村建成了集设施农业区、时令水果区、现代养殖区、休闲游乐区等为一体的“杏花溪谷•峁上人家”的休闲度假村;府谷县投资700多万元,完成了郝家寨生态旅游度假村一期项目;横山县曹阳湾村累计投资225万元,用于农家乐、旅游道路,旅游服务中心、水库养殖、果园等项目建设;横山县新开沟民俗文化旅游村完成绿化340亩,建成占地面积1800平米民俗博物馆一座;定边县红柳沟村投资100万元,用于广场及道路建设;靖边龙洲丹霞地貌景区项目的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吴堡县寺沟乡村旅游项目完成了柳青故居维修,吴堡石城一期抢险工程得到国家文物局489万元的资金支持,横沟温泉旅游度假区已经开工建设;清涧县王宿里民俗文化旅游村修复了唐王寨古遗址,硬化了道路和停车场;子洲县柏全山投资1200多万元,完成了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子洲县路普山完成文昌阁、财神庙建设及游客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新建旅游厕所2个;子洲县西峰寺完成景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文化长廊、文化墙主体工程。

(三)加快乡村旅游景区标准化创建。开展特色旅游名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向省旅游局申报创建3个旅游特色名镇及9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现已完成评定验收工作,待省局批复。佳县佳芦镇入选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名单。开展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2016年佳县被授予陕西省第二批“旅游示范县”称号,同年佳县入选国家旅游局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加大旅游示范县、旅游名镇和示范村创建力度,重视典型引领的意义,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在就业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推动乡村旅游景区标准化创建进程。

(四)加强乡村旅游培训。组织横山县常峁墕村等13名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干部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乡村旅游培训班,通过专业培训、考察交流,帮助贫困村干部开阔视野,增强了贫困村旅游脱贫的信心,对当地旅游扶贫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全市“互联网+乡村旅游”培训班,近200名乡村旅游经营者参加培训,为落实国家对乡村旅游的相关政策,帮助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扩大宣传、增加收益,推动乡村旅游业兴农富农起到积极作用。组织全市30多人赴川渝考察学习农业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为各县区创新旅游扶贫方式起到借鉴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规划先行,持续发展。尽快完成《榆林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绘制好榆林乡村旅游发展蓝图,并积极指导县区编制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做到依据专业规划进行合理开发建设,对于没有规划的乡村旅游点,要适时推动规划的编制工作,有了科学的规划,方可避免无序开发、重复投资、浪费资金。从而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二)广辟渠道,加大投入。要抓好乡村旅游基础项目建设,把好项目审定关,监督好项目实施。要积极引导,拓宽乡村旅游资本投入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开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民间(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项目投入新格局。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倾斜,合力扶持乡村旅游。

(三)改善设施,营造环境。在提高对乡村旅游发展重要性认识的同时,加快道路、停车场、厕所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设施等直接关系到游客身心健康的设施的建设力度,抓好各项卫生防范措施,为游客营造洁净、健康、卫生的旅游环境,让游客吃住放心,娱乐舒心。

(四)挖掘特色,打造品牌。深度挖掘本地人文、民俗、历史内涵,突出特色和差异性,塑造个性鲜明的乡村旅游形象,打造地域品牌,增强竞争力,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旅游荣誉品牌创建工作,以提高我市乡村旅游知名度。

(五)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要对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底子,分类排队,将资源独特、前景较好的乡村旅游点,根据自愿申报原则,通过公开合理的评定程序,将其纳入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管理。

(六)稳抓培训,提升档次。要重视对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有目标地引进和培养一批乡村旅游导游骨干、旅游商品研发人才、景区建设管理带头人,特别要重视既懂乡村又懂旅游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使我市乡村旅游有一个稳定的人才集群。

再次感谢您对榆林旅游事业的热情关注,并请今后一如继往给予建议与支持。

榆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