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尚宏、郑冬瑞等代表:
感谢您对榆林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关注。您在人大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绥德县名州镇文化旅游街区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的建议》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从2013年起,陕西省全面启动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并决定从2013年至2015年,省上分批次给予每镇(街区)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级财政给予每镇每年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的建设原则是保护修复、修旧如旧;建设重点是保护修缮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努力继承历史原貌和文化特色。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的建设工作被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区)的2013——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上每年评出10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年终给予每镇100万元奖励。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其中就有绥德县。
二、创建4A级旅游景区是有从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等等方面综合的创建标准的,程序由县级旅游部门进行申报,市级旅游部门进行审批,在启动创建4A旅游景区之时,市级旅游部门一定积极指导、帮助创建。
再次感谢您对榆林旅游事业的热情关注,并请今后一如继往给予建议与支持。
榆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