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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9-03-06 18:50:00  点击量: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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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旅局(文广局、旅游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落实承诺主体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及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局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承诺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部署要求。

2.切实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宣传发动、依法打击、破“网”打“伞”,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

3. 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责任范围内摸排掌握、上级通报的问题线索, 逐条进行深入核查, 做到事事有回音、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4.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坚决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清。

5.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致使责任范围内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 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 自愿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三)承诺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签定承诺书(详见附件)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及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文化和旅游局作出承诺。局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作出承诺。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可参照此办法,组织所属单位及本系统,自下而上逐级签订承诺书,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及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局属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抓紧组织实施, 认真抓好落实,并以此次签定承诺书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扎实按要求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黑恶乱问题摸排工作,深挖彻查、强化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文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作出应有的贡献。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