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科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9-09-02 16:07:13  点击量:1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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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申报工作;负责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指导、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建档建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计划制定和具体实施;督查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文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榆林历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等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