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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统万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0-31 17:11:47  点击量: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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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相关背景

统万城遗址位于靖边县红墩界镇白城则村,是中国历史上“五胡十六国”时期匈奴族后裔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国国都,是匈奴民族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留下的唯一一座都城遗址。统万城遗址的保护开发对于研究中国北方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交融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开展统万城遗址保护立法工作是地方立法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将为统万城遗址保护和申遗提供法治保障。

二、起草过程

2022年,我局在市人大的带领下,先后赴我市神木市和内蒙古赤峰、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初稿并书面征求了靖边县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立法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贯彻《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等精神,并借鉴杭州、四川、河南、内蒙古等地立法经验。

四、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对统万城遗址的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及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共三十八条。第一条至第十二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法律原则、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等作出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明确了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保护对象等内容;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对统万城遗址的禁止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报批、土地征收、遗址监测等内容;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主要对展示利用作出了规定;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主要明确了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明确了施行日期。

(一)关于管理职责问题。为明确统万城遗址的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草案)》第五条明确市、靖边县人民政府以及统万城遗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规定以上主体应当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第六条明确主管部门及协管部门;第七条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二)关于保护力度问题。为加大统万城遗址保护力度,《条例(草案)》第十五条明确靖边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第十三条规定统万城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明确统万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以及工程建设的报批程序。

(三)关于民生保障问题。为统筹协调统万城遗址保护与民生保障,《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靖边县人民政府可以对统万城遗址保护区划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将保护范围内原有村民逐步迁出安置。征收土地和迁出村民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的规定,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四)关于创新利用问题。为推动统万城遗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对统万城遗址的考古研究、展示阐释、产业发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鼓励和引导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链接:关于对《榆林市统万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