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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11:18:39  点击量: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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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高小峰

榆政文旅函〔2023〕108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欣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区域旅游产业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提案》(第35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特殊的地理区位和地形地貌,孕育了独特的文化内涵,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既有传统民俗、名胜古迹、自然风光等独特的黄土文化旅游资源,同时有长城文化、农牧交汇文化等众多文化内容,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是榆林市文化旅游起步晚、发展慢,近年来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发力,榆林文化旅游的发展潜力不断激发。

一、科学规划引领,合理布局谋篇

2020年3月《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市政府办文件批准印发,2021年《榆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出台印发,2023年完成《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和《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工作。榆林市旅游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和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我们将以《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推荐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构建“一核引领、三带联动、四区协同”的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一核:以榆林中心城区文化旅游为核心;三带:长城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转战陕北红色文化旅游带;四区:沙地运动休闲度假体验区、黄土民俗风情体验区、工业科普旅游区、无定河绿色生态旅游区)。通过科学规划引领,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因地制宜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榆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开拓榆林文化旅游发展新局面。

二、推动龙头景区创建,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不断推动榆林市高A级景区创建,加强全市重大文旅项目布局,以点连线,画线成面,全面实现文旅产品引流作用。全市创成国家A级旅游景区68家,其中4A级景区16家,3A级景区5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实现各县市区均有A级旅游景区的新局面,旅游景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启动了石峁、白云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开展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3个,省级旅游特色名镇9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6个,市级旅游特色名镇38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63个。积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创新整合旅游产品新业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家,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8家。

三、加大政策宣传,打造知名品牌

以黄土、黄河、长城、陕北民俗、陕北特有农林产品、特色老字号品牌等元素为基础,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更多、更好的旅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举办、参加文创产品创新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大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文化旅游商品供给,推进榆林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借助各类推介会、博览会和交易会等活动,推广榆林文化旅游商品,扩大品牌影响力。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持续开展“清爽榆林”沙地避暑和“陕北榆林过大年”两大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形成省内知名综合性旅游盛会。积极搭建旅游宣传平台,在中央电视台《山水间的家》栏目宣传榆林旅游,举办清爽榆林文化展演、体育运动、休闲娱乐、乡村体验等系列文化旅游季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向来自全国的游客朋友展示我市文化旅游形象。抓紧第十九届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十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第四届中蒙博览会、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等官方推荐机会,面向国内外宣传推荐榆林文化旅游,吸引更多游客来榆旅游。

四、体制机制联合发力,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成立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域旅游领导体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的全域旅游领导体制,高位推动榆林旅游业发展,突破旅游管理瓶颈,解决文化和旅游部门在部门协调、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工作。成立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各部门一把手领导、区县领导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榆林旅游形象推广中心、旅游数据中心。组建全域旅游发展办公室,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榆林全域旅游发展重大事项和战略部署。

建立旅游综合考评机制。把旅游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横纵联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旅游工作责任链。建立全域旅游联席会议长效机制,贯彻落实“领导联席、季度例会、专题会商、预审评估、督查通报、专项考核”的“六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

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完善。推动签订区域旅游合作协议、区域旅游合作行动计划。国际合作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旅游合作机制,联合推出“丝绸之路”旅游线路,举办“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节、“丝绸之路”自驾旅游节等。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申请设立了3000万元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印发了《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对于旅游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资金扶持,2022年对现扶持奖励资金1274万元,2023年奖励资金正在申报中;积极争取中省资金,2022年获得省级旅游专项资金450万元,2023年获得省级专项资金1290万元。

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正处于发展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支持下,榆林市文化旅游产业定当长足发展。我们将不懈努力,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进步。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