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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09:37:41  点击量: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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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高小峰

榆政文旅函〔2023〕66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函


曹闰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戏曲人才培养的提案》(第1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戏曲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搭建戏曲人才发展平台。市文旅局通过举办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戏曲进乡村、优秀剧目展演等活动,以及建立非遗传习所、非遗小剧场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我市戏曲艺术人才开展艺术活动,为他们提供展演交流平台。同时,积极组织市内各级戏曲艺术人才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戏曲艺术人才的业务素质。

二是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买单、群众看戏”原则,组织市县两级文艺院团,深入到乡、镇、村一线,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极大地激发了戏曲院团和文化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戏曲精品创作。创排的大型眉户现代剧《大漠红柳》获得了第七届陕西省艺术节优秀剧目奖和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还在2018年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中荣获“优秀剧目奖”;创排的大型现代眉户剧《陕北人》、大型原创晋剧《母殇》荣获第八届陕西省艺术节最高奖项文华优秀剧目奖;创排的秦腔现代戏《惠中权》入围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优秀剧目惠民展演。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戏曲艺术交流,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挖掘、保护、弘扬榆林地方戏曲文化,促进榆林戏曲事业繁荣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不断引导广大戏曲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实践和多彩的生活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戏曲文艺作品。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及扶持工作,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扬和传承清涧道情、府谷二人台、陕北秧歌等民间戏曲艺术,推动我市戏曲事业繁荣发展。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和文艺研究机构密切协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戏剧编剧、导演、表演、音乐、舞美、管理方面的后继人才,将其充实到国有文艺院团中去。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选派进修、青年艺术人才资助和“百人计划”,帮助全市文艺院团加强戏曲人才培养。积极与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接,建立文艺院团特殊人才引进制度和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对特别优秀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待遇等方面的倾斜,帮助文艺院团能招来人才、留住人才;畅通人才交流机制,支持文艺院团名角到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兼职或任职;畅通人才出口,完善演员转调机制,鼓励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已不能胜任演出或适合参与实践教学的演员转向研究教学、传习培训、群文阵地以及政府购买的公益服务项目等领域。

三是扶持戏曲院团发展。积极争取市级艺术创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文艺院团的创作资助力度。帮助文艺院团开拓演出市场,在旅游推介中,将本地重点院团、优秀剧目纳入其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力度,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到乡、镇、村一线,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不断激发文艺院团和戏曲文艺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加强对榆林地方戏曲的抢救性保护。继续加大对榆林地方戏曲艺术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挖掘其中的精髓与精华。依托艺术院校、文艺院团、非遗保护中心在地方戏曲研究领域的优势,编撰出版区域内地方戏曲保护成果和传承普及读物。进一步扩大戏曲进校园的范围,根据学校和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戏曲的传承与保护。积极推动戏曲进社区活动,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宣传、群众参与”的形式,在居住人群较多的街道社区进行陕北民歌、榆林小曲、清涧道情、府谷二人台等非遗项目展演。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