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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4:22:30  点击量: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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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93号

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4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国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子洲黄芪文化列入国家文化旅游示范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子洲黄芪以质优闻名,是后疫情时代探索发展健康旅游的良好基础。针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原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7年确定了北京东城区等15家单位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原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18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和申报省级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2019年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公示了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建设单位。为了确定我省是否还有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建设单位申报,我局致电省中医药管理局咨询,回答为暂无计划安排,详细情况可关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若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市申报,我局会及时转发通知给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建议子洲县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关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或直接致电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咨询,联系电话029-89620725。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