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113号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021号
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榆林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工作野外津贴机制的建议》(第0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基层文物部门,我们没有权限建立文物保护工作野外津贴机制。待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参照地质勘探、交通运输部门野外津贴制度方式,具体针对文物保护,特别是考古工作,联合制定野外津贴规定,明确津贴发放的标准后,我局将严格贯彻执行。
感谢您对于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