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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1:46:24  点击量: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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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62号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88号

提案的答复函

市政协提案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限制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建议》(第0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和手机在未成年人中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未成年人参与以电脑和手机为主的互联网活动愈加频繁,随之而来出现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对于参与电脑端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保护,市文旅局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严格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20年10月1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要求,为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提供基础保证。

二、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

(一)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榆林市市县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从严从重依法处置,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2018年至2021年全市共依法取缔黑网吧3家。

(二)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榆林市县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坚持日常巡查和网络巡查相结合,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为重点,严厉查处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规避实名认证提供协助等行为。2018年至2021年共行政处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59家,罚款35万元,列入黑名单场所2家,极大的震慑了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行为。

(三)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平台安装使用。2020年9月起,榆林市按照省文旅厅部署,第一时间完成全市19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平台安装使用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成功拦截未成年人上网9000余人次。

三、其他建议

对于手机端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保护因文旅部门管理权限有限,建议积极引导家庭、学校等社会各方面共管共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达《关于进一步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 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各级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的网络游戏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动,依法严肃处理。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