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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四届八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1:30:44  点击量: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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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常少海                    

榆政文旅函〔2021〕102号

关于市人大四届八次会议第68号

建议的复函

焦伊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城保护的建议的议案》(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城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也多次提到长城。保护好长城,保护好中华民族的象征,其价值十分重大,意义十分深远。我市的长城资源丰富,时代延续较长、遗存体量较大、文化内涵丰富。根据长城资源调查结果,榆林境内现存战国秦长城、隋长城和明长城,分布于我市的府谷、神木、榆阳、横山、靖边、定边六县市区,总长度约1500多公里,单体建筑1734座,营堡41座,相关遗存多处。战国秦长城在榆林境内途经神木、榆阳、横山、靖边四县区,全长350多公里;隋长城分布在神木、靖边、定边三县市区,全长18公里;明长城即“九边重镇”延绥镇长城,东北连接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境内长城,西南连接宁夏自治区和甘肃省境内长城,在榆林境内东起府谷县墙头村,经神木市、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境,西出定边县马圈梁与宁夏境长城连接,总长约1100多公里,由“大边”和“二边”两道基本并行的防线组成,是榆林境内保存最为完整的长城。由于历史时期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在长城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前并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造成目前长城本体和保护范围、建控范围内存在大量早期修建的民房、墓地、道路等,加之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造成长城遗址保护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个别长城营堡内居民较多,居民在长城本体和保护、建控范围地带内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给长城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土遗址保护一直以来是世界性难题,普通技术无法保证土遗址长期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长城保护工作,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主体。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落实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长城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文物保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长城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领域文物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城保护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长城所在地榆阳、横山、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等县市区也制定了《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全市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签订长城保护责任状。市政府与长城所在地榆阳、神木、府谷、横山、定边、靖边等6个县市区政府都签订《责任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保护长城的主体责任;市文物广电局与长城所在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也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长城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长城保护责任,确保长城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长城保护机构。市委、市政府着眼于长城保护长远大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榆林市文物广电局机关内部增设了长城保护利用科,将市镇北台长城文物管理所、市红石峡文物管理所和市古城文物管理所合并成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四是每季度召开长城保护工作调度会,会上组织市长城保护中心和各县市区文物局负责人学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省市关于做好长城保护工作相关要求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巡查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月巡查报告及巡查照片,并由市长城保护中心负责汇总收集整理。同时,要求市长城保护中心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三)完善基础工作,有效开展长城保护。一是编制完成了《长城(榆林段)保护管理规划》,顺利通过省文物局组织召开的全省第二、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评审会,为长城保护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有效指导。二是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与省考古研究院积极对接,将我市长城坐标信息从长城资源调查总库中提取出来,整理汇总提交市发改委,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三是配合省文物局编制完成了《陕西省长城保护规划》。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榆阳、横山、神木、定边等县市区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积极探索推进在长城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五是制定下发《长城保护工作应急管理办法》,要求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应急管理办法(预案),提升长城保护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四)推进“四个一”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水平。以长城保护“四个一”长效工作机制(即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要一个月巡查1次、每个乡镇设立1个长城工作站、每十公里聘请1名长城保护员、每一公里设置1个长城保护标识)为抓手,持续加强长城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巡查检查。市文物广电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长城执法巡查,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在明确落实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回头看”、长城执法专项巡查、汛期文物安全暨夏季消防安全督察、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专项督察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特别是长城保护工作水平。二是设立长城保护工作站。在全市有长城遗址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立68个长城保护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的长城保护和管理,其中,榆阳区10个、横山区7个、神木市11个、府谷县14个、定边县15个、靖边县11个。三是落实长城保护员责任。按照《长城保护员管理办法》,长城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聘用长城保护员305人,通过提高待遇、签订责任书、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落实长城保护员责任,对长城遗址进行日常巡查、看护。四是设置长城保护标识。积极组织实施长城保护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2017年以来,在长城沿线树立界碑界桩2679个、保护标志碑259个,达到了“每一公里设置一个长城保护标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五是实行长城保护段落(营堡)管理责任机制。下发了《榆林市长城保护管理责任清单》《榆林市长城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要求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对本辖区长城及营堡划分段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巡查监管人员等,落实专人定期巡查,要求落实周巡查、月调度、季小结、年考核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长城保护记录档案和工作台账。制定了《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认真检查本辖区范围内长城遗址基本现状和重大险情,对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出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留隐患。

(五)坚持依法监管,保障长城在基本建设中的安全。为了确保长城遗址在基本建设中的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涉及长城的建设工程,要求能避让的坚决予以避让,确实不能避让的必须制定科学的长城保护措施和方案,并严格履行逐级报批手续。建立了长城资料共享机制,收集整理榆林市长城坐标、保护单位公布文件、保护单位名录和长城所经乡镇等资料,下发《关于建立全市长城资料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与本地有关部门主动联系送达长城共享资料,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长城保护有关工作。2017年以来,经过逐级上报,国家文物局先后批复了榆林市黄河东线引水工程、怀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天然气管线工程、风电定靖-榆横750千伏线路工程(横山段)等20多个涉及长城保护区划内的建设项目。

(六)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长城意识。依托新闻媒体、集市庙会和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长城保护条例》《长城执法巡查办法》《长城保护员管理办法》,在榆林日报刊发《保护古老文明建设时代长城——榆林市长城保护倡议书》,印制《榆林市长城保护工作手册》,挖掘长城历史文化价值,营造全社会保护长城良好氛围。一是建成余子俊纪念馆。2017年在高新区建成面积800平方米的余子俊纪念馆,展示榆林长城遗存及文化内涵。同时,编撰出版了《尽心边计数世赖之——走进榆林余子俊纪念馆》一书,以文字的方式诠释余子俊的丰功伟绩,全面介绍和展示我市的长城资源。二是编创大型原创音乐剧《余子俊》。2017年编创了反映榆林修筑长城历史的大型原创音乐剧《余子俊》,并举行多场惠民演出活动,引起强烈反响。2019年10月荣获省委宣传部颁发的陕西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三是完成《延绥镇榆林卫三十六营堡》纪录片拍摄工作。由市文物广电局主持,用5个月时间完成了明长城遗址《延绥镇榆林卫三十六营堡》拍摄工作,成为目前反映榆林明长城遗址三十六营堡最基础最珍贵最完整的影视资料。四是完成50集大型人文纪录片《榆林长城纪事》摄制播出工作。由市文物广电局策划,讲述发生在长城两侧可歌可泣、发人深省的故事,歌颂历史长河中不断涌现出的各种英雄巨擘,呼唤子孙后代传承长城的爱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2019年11月27日在榆林广播电视台《瞭望周刊》栏目开播,每周一集,2020年11月18日圆满落幕。开播以来,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五是推进榆林明长城旅游宣传片摄制与宣发服务项目。该宣传片拟在陕西广播电视台并力争在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播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榆林明长城丰富、厚重的文化内涵,引领和唤起更多民众热爱长城、保护长城的意识。六是开展业务培训。2016年以来,分期分批举办全市长城保护员培训班,培训300人次,提升了长城保护员法治意识和管理技能。七是加大长城保护宣传力度,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通榆林文博视频公众号,每日推送《榆林长城纪事》等长城保护相关内容短视频,举办长城保护宣传进校园、《爱我长城》电影巡映等活动,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加大长城保护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下一步结合我市长城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文物保护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长城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文物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各县市区长城保护工作。同时,我局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推动我市长城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抓好长城保护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文博人才的培养,逐步健全长城本体保护、管理监测、展示利用、考古研究等保护管理人才队伍。定期对从事长城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和群众保护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基层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榆林长城保护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长城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长城遗址周边村民文物保护意识。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