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刘仲平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榆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动我市夜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夜间经济囊括晚间购物、餐饮、旅游、娱乐、学习、影视、休闲等,是城市消费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旅游的发展,我市夜间经济表现出一些特征,一是夜间经济仍以餐饮、购物为主;二是景区特色旅游活动逐渐兴起,如佳县赤牛洼、大美石窑景区在夏季周末组织的篝火晚会,榆阳区圣都乐园景区组织的夜间音乐表演;三是文艺演出不断丰富,如榆林大剧院不定期开展的惠民演出,榆阳区非遗小剧场每天晚上推出小曲、民歌、说书等。总的来说,受地域气候、消费习惯等影响,我市夜间消费的积极性不高,且形式较为单一。
2020年6月,省商务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利用3年至5年时间,依托重点商街、景区和企业,在全省建设一批多个业态复合、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经济示范城市、示范聚集区及示范项目。这正是我市发展夜间经济的大好机会,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密切配合市商务局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积极鼓励景区开发特色化夜间旅游消费产品,将游客留下来;二是试点推动博物馆、图书馆延长开放时间,积极开发夜间娱乐项目,丰富市民夜间生活;三是举办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加大宣传推广,扩大夜间消费。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