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议提案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0-29 18:03:08  点击量:4141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类别:B           

签发人:刘仲平

白云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第1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扎实推进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一、抓基础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一是编制了《榆林卫城保护规划》《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石峁遗址保护规划》等10多项文物保护规划和《榆林市红石峡、镇北台长城公园建设总体规划》《榆林古城文物保护暨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余子俊长城文化遗址公园修建性详规》《榆林古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等10多项专项规划,部分规划已进入实施阶段。完成了白云山庙、镇北台等102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全市长城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榆林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榆林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的文物保护紫线划定、陕北石窟调查、榆林境内战国秦汉城址的调查等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的文物家底。三是2017年以来,我市米脂常氏庄园和靖边小河会议旧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遗址-府谷段等36处长城遗存和榆林战役彭德怀司令部旧址、惠中权故居暨中共靖边县委旧址、刘澜涛故居等22处旧址被公布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四是榆阳、横山、神木、定边等县市区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积极探索推进了在长城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促进长城保护管理工作。

二、抓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出台政策性文件。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领域文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榆林市长城保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签订长城保护工作责任状。市政府与长城所在地榆阳、横山、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等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榆林市长城保护工作责任状》,市文物广电局与长城所在地榆阳、横山、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等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每年签订《榆林市长城保护责任状》,层层落实长城保护责任。三是加强调研督导。2019年7月份,杨东明副市长带队,对全市长城遗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要求建立长城保护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长城巡查力度,力争将长城破坏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长城资料共享机制。2019年9月份,市文物广电局与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电力等部门建立了长城资料共享机制,确保将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同向发力,落到实处。五是研究安排长城巡查保护工作补助经费。2019年12月2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长城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了长城巡查保护工作补助经费。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向市文物广电局预算180万元资金,长城所在地各县市区至少配套3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长城巡查保护工作。六是建立健全长城保护机构。市委、市政府着眼于长城保护的长远大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榆林市文物广电局机关内部增设了长城保护利用科,将市镇北台长城文物管理所、市红石峡文物管理所和市古城文物管理所合并成立了副县级建制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长城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为下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抓项目建设,实施了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一是在中省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实施了长城镇北台款贡城保护加固工程、米脂县盘龙山古建筑群东侧挡土墙二期工程、明长城龙洲堡、靖边县五台村段等30多项文物保护工程。明长城建安堡保护加固工程于2016年被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评为“中国文物保护示范工程”,2017年被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中国文物报社评为“第三届全国优秀文物维修工程”。二是经市文旅局多方努力,2019年,镇北台长城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被列入国家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榆林市配套260万元。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开工,正在顺利推进。三是为了推进榆林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我局启动了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42.48亩,约28320平方米。项目以延绥长城文化为核心,重点规划建设长城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广泽渠优化整治工程、水磨坊遗址修复工程等,打造集遗址观光、文化展示为一体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正在有序开展前期工作,力争今年11月开工建设。

四、抓基础设施,推进博物馆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博物馆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8月,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的榆林博物馆项目在榆林高新区中心位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入内部装修和陈列布展阶段。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榆林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团赴上海、苏州、扬州、南京和西安等地,对博物馆、图书馆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培训、内部管理、陈列布展等筹建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形成了陈列布展初步方案。同时,新建了神木市博物馆、清涧县博物馆、定边县文博馆、绥德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子洲县博物馆、靖边县博物馆、余子俊纪念馆、宋夏长城文化博物馆等。二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不断丰富展览展示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举办了“博物馆与校园手拉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博物馆里迎新年”“正月十五闹新城,博物馆里折纸灯”“相约北京 聚焦汉画”中国汉画大展教育体验活动、“端午习俗体验”“过冬至包饺子”等100多项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馆际交流学习。2018年1月,17幅榆林地区汉代画像石拓片参展了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主办的“游牧与守望——鄂尔多斯古代石上艺术特展”。2018年12月至今年10月,我市战国环首铜削等7件文物参加了在新西兰蒂帕帕国家博物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国立美术馆展出的“秦始皇兵马俑•永恒的守卫展”。2019年9月至12月,我市东汉墓门面画像石(组合)等7件组展品,参加了陕西省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与泰国曼谷国家博物馆举办的《秦始皇——中国第一个皇帝与兵马俑》展。

五、抓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文物意识。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榆林日报刊发了《保护古老文明 建设时代长城——榆林市长城保护倡议书》等20多个宣传专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39集《延绥镇榆林卫三十六营堡》纪录片的全部拍摄工作,成为目前反映榆林明长城遗址三十六营堡最基础最珍贵最完整的影视资料。二是完成了50集大型人文纪录片《榆林长城纪事》摄制工作。开播以来,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使“保护长城,人人有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启动了榆林明长城旅游宣传片摄制与宣发服务项目。该宣传片将进一步宣传和推介榆林明长城丰富、厚重的文化内涵,引领和唤起更多民众热爱长城、保护长城的意识。四是2019年7月份,举办了为期三天的长城文保员培训班,全市80多名一线长城文保员参加了培训。五是2019年8月份,从业务工作实际出发,收录长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印制了5000余册《榆林市长城保护工作手册》,发放给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和长城保护员。六是2019年7月份,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一起组织了修筑长城大型原创音乐剧《余子俊》赴各县市区巡回演出和慰问公安干警演出工作,共计演出20余场,引起强烈反响。2019年10月份,这部反映榆林修筑长城历史的大型原创音乐剧《余子俊》,荣获省委宣传部颁发的陕西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为我市争得了荣誉。七是召开2020年榆林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纪念镇北台长城景区对外开放三十周年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正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以市委办、政府办出台榆林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助推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该方案已于2020年9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一是做好文物基础工作。继续开展早期城址(战国—秦汉)调查和榆林商代遗址调查。建立文物资源信息名录公开机制,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基本信息。争取财政资金,征集民间流散文物,修复重要馆藏文物,为今后充实全市博物馆藏品,丰富展陈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充分发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榆林考古工作基地的作用,推动我市石峁遗址等大型城址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和完成部分抢救性清理工作,大幅度提升榆林考古工作的水平。三是抓好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实施榆林卫城、石峁遗址、杨家城(麟州故城)、统万城遗址、白云山、府州古城、吴堡石城等和长城重点段落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四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与北京建筑大学、西北大学、省考古研究院、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等的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壮大我市文物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基层文博工作者参加高等院校田野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基础知识等专业培训学习。同时,借鉴外地好的文物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全市文博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一是推进榆林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榆林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精心谋划榆林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力争建成标志性亮点工程,助推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同时,继续深化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提升长城保护利用整体水平;加强日常管护,全面排查长城本体安全隐患,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不断改善和优化长城周边环境,妥善保护长城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风貌。二是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指导有关县市区积极做好统万城遗址和石峁遗址保护利用、项目资金争取和申遗工作。加快推进统万城、石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建设,带动和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红石峡、镇北台、石峁省级文化遗址公园提升建设工作等。

感谢您对于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