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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9-04-11 18:44:00  点击量: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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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了一系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经营业主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网环境和安全经营活动有了进一步改观。目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更加紧迫和重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好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会议精神,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到11月底 。

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结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点,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乡镇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经营上网服务场所的查处力度。对擅自开展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

(二)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的巡查,重点查处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卡公号或他人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布12318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上网服务企业、义务监督员以及农村文化馆(站)作用,加强对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举报。对违规上网服务场所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

(三)依法查处违规网络游戏。对辖区范围内有牌类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开展执法清查,对游戏内设置俱乐部、战队等进行特定群体内部对局的,或使用房卡邀请特定玩家参加对局的牌类网络游戏,及时制止牌类网络游戏涉赌苗头性问题,及时移送利用牌类网络游戏组织开展赌博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指导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自审主体责任,确保提供牌类网络游戏内容合法合规。

(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和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是否具有涉黑涉恶背景,是否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等行为,及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等问题。

(五)完善上网服务场所技术监管措施,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上网服务场所视频监管系统数据资源,实现在线即时监督。依托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组织,全面建立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制度和月度报告制度,通过技术平台汇总信息,及时、全面、动态掌握上网服务场所情况。积极探索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上网时长提示功能,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现场执法效率。

(六)加强上网服务场所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管理。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并公开抽查结果,做到过程可溯源、责任可追溯。推行文化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和信用监管。要应用陕西省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进行一级、二级、三级、黑名单四个监管等级评定,及诚信、警示、失信、黑名单、红名单五个信用等级动态监管。要在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平台,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要按规定上报列入黑名单的违规网吧,实现信用监管。

(七)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创建“文明网吧”和诚信守法经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引导网吧积极创建“文明网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尊重、保护上网服务场所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自觉地对经营行为负责,自觉地肩负起社会责任。

(八)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上网服务场所丰富经营业态,以连锁推动规范化经营管理,以连锁促进行业的转型升级。建立上网服务场所台账,加强对脏乱差上网服务场所的指导与监督,彻底改变其光线昏暗、环境不佳的状况。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的上网服务企业改善经营环境、拓展经营范围,以集合上网服务、休闲娱乐、电子竞技、远程网络服务及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多业态”经营模式,积极推进业态创新和服务提升;鼓励企业在上网场所内引进各种符合法律规定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内容和项目,带动企业增效。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上网服务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机融合、共同提升的模式,达到“企业收益有增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提升”的目的。

(九)依托多方力量,实现社会共治。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监管、公安、电信主管、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对上网服务场所的共同治理和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出台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监管的重要意义,继续完善措施,加强整治,确保监管到位,平安有序,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营造健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环境。

各县市区于12月10日前上报网吧整治年工作报告,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曹小明 李宝祥

联系电话:3688050 3686039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