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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从业者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9-04-08 11:22:08  点击量: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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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化旅游文物行业各单位和广大经营者: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文化旅游文物行业经营者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自觉维护文化旅游文物行业领域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创建平安稳定的市场环境,积极主动及时提供以下重点整治问题线索:

1.A级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行为;

2.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行为,存在使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等行为;

3.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存在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4.演出市场存在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行为;

5.旅行社、导游(领队)用车、星级饭店、A级景区周边购物店等存在非法经营的违规行为;

6.盗掘、盗窃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构件、石刻、石窟寺等文物犯罪行为;

7.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河道挖沙取石、非法取土、开山炸石等违法行为;

8.在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建设、考古勘探发掘等工程项目中存在恶意竞标、恶意投诉,煽动闹事、阻拦施工,强占工地、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砂石料供应、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9.在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诈恐吓游客、围追兜售、收保护费、聚众煽动闹事的违法行为和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10.在文化旅游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11.文化旅游文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综合执法机构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文化旅游文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事关我市文化旅游文物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社会稳定。全市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从业者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经营,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为持续巩固和扩大既有战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谱写新时代榆林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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