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水平,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近期我所开展了对全市各旅行社的明察暗访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部分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旅行社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
2、个别旅行社仍然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现象。
3、个别旅行社存在未在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现象,如“云南樱花国际旅行社”。
4、部分无旅游资质的人员,行踪诡秘,躲避旅游执法人员检查,并且存在与部分旅行社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的问题。
5、大部分旅行社都存在团队档案不够完善的现象。
二、整改要求
以上情况,已经严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为此,请各旅行社针对存在问题,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旅行社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规定范围进行经营。
2、各旅行社要规范旅游广告的发布,严禁进行各种低于成本价的广告宣传和“旅游局补助”的宣传、传播,所有对外散发的宣传单必须印制有旅行社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号和全市旅游投诉电话(0912-3236114)。
3、各旅行社自即日起立即停止和“黑社”、“黑导”的违法合作经营,否则一经发现加重处罚。
4、各旅行社要尽快健全完善导游带团资料和旅行社业务档案,所有接待或组织的团队、散客均要有规范、齐全的原始资料。
特此通告
榆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