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文体)局、市区各旅行社:
自《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绝大部分旅行社能按照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精神,自觉遵守旅游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但是,还有个别旅行社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差距,经营活动中仍然存在与《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不符的地方。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组织人员在“五、一”期间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了检查,现将“五、一”黄金周期间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2家“黑社”被依法取缔并给与罚款处罚
榆林华堂旅行社
绥德县九鼎旅行社。
二、1家旅行社分社未悬挂备案登记证被给予罚款处罚
西安康辉旅行社榆林分社。
三、2家经营低价旅游的旅行社正在调查处理中
天津华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分公司
四、1家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正在调查处理中
靖边县三边国际旅行社
五、未购买2016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待处理的旅行社
榆林市金田园旅行社
希望全市各旅行社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新颁布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并贯彻落实到经营活动之中,学法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榆林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