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市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项、省级66项、市级211项、县级565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5名、省级84名、市级420名、县级1114名。全市建成市级非遗综合展馆1个,国家级非遗项目陕北民歌专题博物馆1个,综合性非遗展示场馆12个,非遗专题馆23个,县级以上非遗传习所、传承基地109个。
全市12个县市区先后有4个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9个被命名为“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截至2024年3月,榆林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38处。近三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榆林市长城保护行动方案》等文件。感谢您对榆林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