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92568R/2019-0003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发文日期 ] | 2019-09-0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市场科 |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营业性文艺演出市场、文化艺术品经营和文化艺术培训市场、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各类文化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