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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王贵等4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示

信息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07-18 责任编辑:

根据《榆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榆政办〔2023〕5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传承人资格。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取消传承人资格。横山清醮会传承人贺永成、定边刘窑香醋制作技艺传承人刘波、横山响水豆腐制作技艺传承人杨成峰三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陕北裘皮制作技艺传承人王贵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取消以上四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现予公示。

自公示起15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真实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2-3525682

电子邮箱:641077349@qq.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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