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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认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日期:2024-09-20 责任编辑: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经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以下10家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

1.咸阳市礼泉县袁家村旅游度假区

2.宝鸡市凤县嘉陵江源度假区

3.宝鸡市陈仓区九龙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4.宝鸡市岐山县周文化旅游度假区

5.榆林市神木市红碱淖滨湖旅游度假区

6.汉中市洋县长青华阳旅游度假区

7.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旅游度假区

8.安康市瀛湖旅游度假区

9.安康市石泉县后柳水乡旅游度假区

10.商洛市丹凤县棣花旅游度假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sxzykfc@163.com

传真电话:029-89640233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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