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院团自评、审核复评、会议评议等程序,已形成2023年度榆林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定级结果。现予以公示如下:
榆林市民间艺术和戏曲研究院 |
优秀 |
靖边县文工团 |
优秀 |
榆阳区文艺工作团 |
优秀 |
佳县晋剧团 |
优秀 |
横山区文工团 |
优秀 |
神木市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
良好 |
子洲县文艺演出有限公司 |
良好 |
府谷县文工团有限公司 |
良好 |
绥德县艺术研究院 |
良好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联系电话:0912-3525682。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8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