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资讯 > 通知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10家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日期:2024-10-11 责任编辑:

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有关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综合认定并按程序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0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

1.咸阳市礼泉县袁家村旅游度假区

2.宝鸡市凤县嘉陵江源度假区

3.宝鸡市陈仓区九龙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4.宝鸡市岐山县周文化旅游度假区

5.榆林市神木市红碱淖滨湖旅游度假区

6.汉中市洋县朱鹮生态旅游度假区

7.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旅游度假区

8.安康市瀛湖旅游度假区

9.安康市石泉县后柳水乡旅游度假区

10.商洛市丹凤县棣花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0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