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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12-05 责任编辑:

类别:B

签发人:高小峰

张洪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榆林文旅行业营商环境的提案》(第4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榆林市文旅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文化强市建设,不断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和文旅行业营商环境,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成效显著,为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出台《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设立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3000万元,实现文旅项目建设的过程支持和结果奖励。印发《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构建“一核三带”文旅空间为发展目标,即以打造榆林古城为核心,串联形成沿黄河、沿长城和沿“转战陕北线路”三条文化旅游带。成立榆林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榆林市黄河文化研究及产品策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课题研究》等策划规划,目前我市列入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数量达6个。出台《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累计兑付奖励资金6087万元;设立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3000万元,实现文旅项目建设的过程支持和结果奖励。

二是突出品牌建设。稳步推进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5A景区创建工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赤牛坬村民俗文化景区入选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文旅融合类典型案例。积极发展冰雪旅游,水上运动中心、波罗古堡滑雪场、补浪河大漠冰雪园成为打卡热点。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73家(其中4A级16家,3A级56家,2A级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创新整合旅游产品新业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4个,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家。全市共有旅行社53家,旅行社分社46家,旅行社服务网点111家。星级饭店共有28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20家、二星级4家。2023年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3571.07万人次,同比增长17.86%,实现旅游收入231.03亿元,同比增长77.4%。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2023年发放文旅电子消费券3000万元,开通西安至榆林旅游专列,部分景区实行免门票政策,实施文明旅游专项行动。举办陕甘宁蒙晋毗邻城市文化旅游合作交流会、黄河流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等活动,深化区域互联,促进资源共享。不断加大文旅产品对外宣传展示力度,组织优秀文旅企业、文旅产品参加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丝绸之路博览会等大型文旅展会,赴上海、青岛、深圳、澳门等城市进行文旅推介,每年开展“扬州•榆林”文化走亲”活动。持续优化“清爽榆林”文化旅游季和“陕北榆林过大年”两大旅游品牌活动。2024“陕北榆林过大年”活动持续火爆,全国秧歌展演让榆林古城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每天接待人数达到10万人次,被100多家权威媒体同步报道,登录央视《新闻联播》2次。用好新媒体矩阵,“榆林文旅”微信公众号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主题线路旅游攻略50篇,粉丝量突破22万,总阅读量超300万次,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累计播放量近1000万次。在“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中,我市连续三年受到中省通报表扬。2024年上半年接待游客2152.96万人次,同比增长29.08%;旅游花费139.33亿元,同比增长32.42%。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快进慢游”的全域旅游交通系统,构建三级咨询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驱动和数字赋能,完善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加强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推动文明旅游行动、健全旅游安全保障。

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支持下,榆林市文化旅游产业定当长足发展。我们将不懈努力,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进步。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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