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高小峰
徐幼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全市乡村旅游的提案》(第391号)收悉。由于涉及行业领域较多,我局仅从旅游民宿产业角度给予答复:
随着乡村旅游和共享经济的持续发展,民宿作为闲置房屋复合利用的有效手段,对盘活空间存量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拓宽居民收入渠道、保护传承地域文化、促进地区产业经济等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榆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聚焦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沿黄区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品牌创建。我局以《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及第1号修改单和《陕西省旅游民宿评定和复核规程》等文件为依据,按照“合体布局、集聚发展、量质并举、富有特色”的总体思路,依托我市独有的陕北黄土高原风貌等旅游资源优势,强化政策激励,指导和向省级评定机构推荐了一批本地区申报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目前已评定丙级旅游民宿两家,下一步将积极培育、推荐一批高等级旅游民宿,完善乡村旅游发展业态。
二是完善政策扶持标准。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2022年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其中在新业态扶持奖励方面,对成功创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是坚持产业规划引领。修订了《榆林市全域旅游规划》,制定了《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5)》,构建“一核引领、三带联动、四区协同”的全域旅游空间格局。其中一带是黄河文化旅游带,一区就是黄土民俗风情体验区,在《榆林市全域旅游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中,遴选沿黄发展基础好的乡村,进行乡村风貌整治和乡村旅游业态升级。积极推进基础较好的乡村,引入知名自带客流、运营成熟民宿品牌、创意化改造乡土民居,创新社会资本和乡村合作经营模式,打造一批黄河宿集、美食乡村、黄土风物市集等,打造榆林黄河沿线乡村旅游标杆,形成乡村旅游集聚区。
四是加强旅游民宿从业人员培训。为推进全市旅游民宿提档升级,我局选派能力优、水平强的十位民宿管家以及从业人员参加省文旅厅组织的“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计划,并组织旅游民宿相关从业人员在佳县木头峪古镇参加“全市旅游民宿管家暨旅游统计业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行政人员民宿管理能力,促进旅游民宿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旅游民宿打造。一是整合全域资源,优化民宿产业空间格局,优化资源配置,联合捆绑、共同打造民宿旅游集聚地,以此为支撑,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民宿体系,促进民宿产业规模化集群发展;二是推进民宿全要素融合,培育地域品牌IP,建立独具特色、选择多样、品质上乘的民宿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充分利用周边旅游资源及服务业态,积极探索“民宿+”发展理念;三是加快民宿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按照“规划-建设-登记-评估-监督”全过程管控的思路,重点完善民宿用地规划、建设改造、经营登记、登记评定等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促进我市黄河流域民宿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旅游民宿发展,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文化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5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