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刘仲平
李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和加强长城保护的建议》(第2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2016年9月23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和全省长城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市情的长城保护利用之路。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长城保护长效机制。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领域文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使榆林市长城保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市政府每年与长城沿线榆阳、横山、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等六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市县文保部门也签订《责任状》,确保长城保护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