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要求,经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榆林市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人选7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5日-9月14日。凡对上述建议人选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向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榆林市青山路1号市政府
联系单位: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编编码: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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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榆林市第六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