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陕西省2022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院团自评、审核复评、会议评议等程序,已形成2021年度榆林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定级结果。现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联系电话:0912-3525682。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