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市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189号)精神,积极主动适合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市文旅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秘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了《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公报报送文件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形式,形成了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机制,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深化思想认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根据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要求,市文旅局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全面推进的文旅融合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准备工作。局党组还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认识,逐章逐条熟悉了解《条例》规定的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充分利用好局机关门户网站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要求,市文旅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查程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的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对于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项目进展,设计变更,质量安全以及竣工验收等信息进行适当的公开。三是严格按照2019年4月3日第711号国务院令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示范本为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原则之基本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2019年,我局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共发布稿件645条,阅读量161030次;通过榆林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8篇,阅读量199285次;2019年,我局收到在线咨询6件,均已回复。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服务渠道
一是加强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市文旅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由宣传科具体负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日常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党务政务、党风廉政及业务信息的更新和发布,维护政务公开专栏和各公开专题设置。二是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加强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网站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网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设立了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机制,夯实了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了政府公开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5、力求准确全面,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
一是对照《2019年全市政府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市文旅局全力拓宽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渠道,全力实现了政策解读、为民服务、舆情回应、公众参与、信访举报等功能,确保了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充实。二是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做好政策回应和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能及时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文化和旅游政策的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了权威工作信息的准确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增28 | 2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0 | 1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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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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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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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5项 | 2512.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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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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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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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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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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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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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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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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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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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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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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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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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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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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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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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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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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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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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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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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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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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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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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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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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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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工作上不够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高,群众知情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工作要求,下一阶段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新修订《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文化旅游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是更加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前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发布网址:http://wlj.yl.gov.cn/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9日